要想切实保护好我们这些搞创意的人的权益,我想东家“瞧这网”应该承担起责任。即现在大家在站内发布点子,可以说是“钱途不亮”,但东家却能够利用我们的点子来做广告,这无疑是侵害了创意者的“知识产权”。不知瞧网有没有利用个人门户流量来做广告的点友,像51如果你的主页访问量高,可以选择在上边发布广告赚钱。但东家在未经我们“创意”者的同意的情况下,就擅自在大家的点子上放广告,无疑是不合法的。当然主要原因是现在我国在创意知识产权上的保护确实是不够的,我向那些想自办创意网站的朋友提一个建议:即使你给点子发布者提供平台,也要尊重他们的知识产权,不要未经允许就利用他人智力资源,因为这不但是不道德,而且也是深深地伤害了中华民族的创新热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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